來自: 重慶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時間:2022-7-16 08:50 ? ?云陽人才網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關于《重慶市工程技術數字技術專業職稱申報條件
(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 ?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重慶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為完善職稱專業設置,貫徹落實科教興市、人才強市行動計劃有關要求,市人力社保局起草了《重慶市工程技術數字技術專業職稱申報條件(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 ? 1.聯系電話:023-88958260;023-88979332。
? ? 2.發送電子郵件至proszjs@cqhrsp.com。
? ? 3.發送傳真至023-88958257。
? ? 4.通知發布頁面直接反饋。
? ?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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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22年7月15日?
重慶市工程技術數字技術專業職稱申報條件
(征求意見稿)
? ? 第一章? 總? 則
? ?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職稱改革,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和選拔我市數字技術專業技術人才,培養造就一批思想高尚、作風過硬、學術精湛、技藝高超、充滿活力、業績突出的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政府辦公廳《重慶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精神,按照我市數字技術人才培育戰略部署,結合我市數字技術人才需求和職業屬性,制定本條件。
? ? 第二條 工程技術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初級職稱分設員級和助理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
? ? 第二章? 適用范圍
? ? 第三條 本條件適用于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數字技術相關領域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 ? 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適用本條件。
? ? 第三章? 基本條件
? ? 第四條 申報數字技術專業職稱,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 ?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 ?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作風端正,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 ? (三)符合國家和重慶市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及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職業資格方面的有關規定。
? ? 第五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 ?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
? ? (二)專業技術人才受到政務(黨紀)處分,在處分影響期內的。
? ? (三)其他規定不得晉升職稱(職務、職級)期間的。
? ? 第四章? 技術員申報條件
? ? 第六條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年,經考察合格。
? ? 第七條 熟悉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具有完成一般性工程、研發或技術服務輔助工作的實際能力。
? ? 第五章? 助理工程師申報條件
? ? 第八條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年,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
? ? 第九條 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工程、研發或技術服務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工程、研發或技術服務難題;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 ? 第十條 破格條件
? ? 對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職稱年限要求,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并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程師推薦,可破格申報助理工程師:
? ? 1、獲得地(市)級技術獎。
? ? 2、參與完成1項中型或2項小型智慧數字平臺項目的數字經濟轉換、核心技術突破、平臺系統建設、平臺設計與開發、平臺運維、數據管理、數據治理、數據分析、數據安全、網絡安全、服務集成、系統集成、硬件集成、智能生產等方面的工作。
? ? 3、獲得授權專利。
? ? 4、參與編制已頒布實施的行業(地方)數字技術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或參與編制已備案實施的技術指南、企業技術標準。
? ? 5、取得由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訓機構頒發的數字技術工程師初級培訓學時證明。
? ? 第六章? 工程師申報條件
? ? 第十一條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
? ? 第十二條 申報工程師須滿足以下能力業績條件:
? ? (一)專業能力
? ?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體系、平臺架構、技術標準、相關法律法規、規程制度等,具有一定的技術管理能力。
? ? 2、能獨立承擔信息系統設計與開發,或數據管理,或系統運維方面技術工作。
? ? 3、有一定的技術實踐經驗,具有解決信息系統設計與開發,或數據管理,或系統運維技術工作中較復雜問題的能力。
? ? 4、能制定信息系統設計與開發規劃,或數據管理實施方案,或系統運維規程等。
? ? 5、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和學習。
? ? (二)業績條件
? ? 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以來,業績、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 1、獲得地(市)級技術獎。
? ? 2、參與完成省(部)級科研項目。
? ? 3、參與完成1項中型或2項小型智慧數字平臺項目的數字經濟轉換、核心技術突破、平臺系統建設、平臺設計與開發、平臺運維、數據管理、數據治理、數據分析、數據安全、網絡安全、服務集成、系統集成、硬件集成、智能生產等方面的工作。
? ? 4、獲得授權專利或軟件著作權。
? ? 5、參與編制已頒布實施的行業(地方)數字技術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或參與編制已備案實施的技術指南、企業技術標準;或參與編制培訓教材、技術手冊。
? ? 6、獨立撰寫與本專業有關的技術報告2篇,具有一定學術水平或實用性。
? ? 7、參與編寫或修訂已公開出版發行著作、譯著、教材。
? ? (三)破格條件
? ? 對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職稱年限要求,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2年及以上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并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推薦,可破格申報評審工程師:
? ? 1、獲得地(市)級技術獎2項。
? ? 2、參與完成2項中型或3項小型智慧數字平臺項目的數字經濟轉換、核心技術突破、平臺系統建設、平臺設計與開發、平臺運維、數據管理、數據治理、數據分析、數據安全、網絡安全、服務集成、系統集成、硬件集成、智能生產等方面的工作。
? ? 3、獲得2項授權專利或軟件著作權。
? ? 4、取得由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訓機構頒發的數字技術工程師中級培訓學時證明
? ? 第七章? 高級工程師申報條件
? ? 第十三條?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5年。
? ? 第十四條? 申報高級工程師須滿足以下能力業績條件:
? ? (一)專業能力
? ? 1、熟悉數字技術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能熟練應用數字技術領域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等。
? ? 2、了解數字技術專業國內外最新技術現狀、科技信息和發展趨勢,具有跟蹤數字技術專業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 ? 3、具有科學運用本專業理論和技術知識,解決工程技術工作中關鍵性技術問題和準確地指導解決實際工作中復雜、疑難問題的能力與經歷。
? ? 4、能主持系統架構,或設計與開發,或數據管理等方面的技術工作,解決復雜的技術問題。
? ? 5、能夠指導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 ? (二)業績條件
? ? 取得工程師職稱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 1、獲省(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進步獎。
? ? 2、獲國家級技術獎三等獎以上;或獲省(部)級技術獎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或三等獎3項。
? ? 3、參與省(部)級科研項目2項。
? ? 4、作為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1項大型或2項中型或5項小型智慧數字平臺項目的數字經濟轉換、核心技術突破、平臺系統建設、平臺設計與開發、平臺運維、數據管理、數據治理、數據分析、數據安全、網絡安全、服務集成、系統集成、硬件集成、智能生產等相關的工作。
? ? 5、參與2項以上本行業難度較高、較復雜的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項目,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 ? 6、獲授權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4項。
? ? 7、參與編制已頒布實施的國家級數字技術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等1項;獲參與編制已頒布實施的行業(地方)數字技術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等2項;或參與(個人排名前5)編制已備案實施的技術指南、企業技術標準4項。
? ? 8、公開出版著作、譯著、教材(獨著、合著本人撰寫不低于2萬字)。
? ? 9、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在省(部)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會或協會組織的學術會議上宣讀學術論文2篇。
? ? 10、撰寫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論證)報告2篇以上。
? ? 11、取得數字技術工程師高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
? ? (三)破格條件
? ? 對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職稱年限要求,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取得工程師職稱2年及以上者(具備數字技術相關專業博士學位者可不受此年限限制),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并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可破格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
? ? 1、獲得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或三等獎2項。
? ? 2、獲得國家級技術獎二等獎1項或三等獎2項,或省(部)級技術獎一等獎2項。
? ? 3、參與國家級或主持省(部)級科研項目。
? ? 4、作為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1項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或2項大型或3項中型智慧數字平臺項目的數字經濟轉換、核心技術突破、平臺系統建設、平臺設計與開發、平臺運維、數據管理、數據治理、數據分析、數據安全、網絡安全、服務集成、系統集成、硬件集成、智能生產等方面的工作。
? ? 5、獲中國專利優秀獎1項或授權發明專利2項。
? ? 6、或參加編制已發布的國家級數字技術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2項;或參與(個人排名前5)編制已頒布實施的行業(地方)數字技術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等2項。
? ? 第八章? 正高級工程師申報條件
? ? 第十五條? 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5年。
? ? 第十六條? 申報正高級工程師須滿足以下能力業績條件:
? ? (一)專業能力
? ? 1、具有扎實的數字技術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能創造性開展工程技術工作,在工程技術應用上有較高造詣,掌握相關專業技術知識和現代管理科學。
? ? 2、熟練掌握數字技術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能熟練應用字技術領域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等。
? ? 3、把握字技術領域專業國內外最新技術現狀,最新科技信息和發展趨勢,具有引領本行業、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 ? 4、具有獨立承擔重大信息系統架構分析、規劃、設計、建設、管理能力,能解決工作中重大技術問題和指導解決實際工作中復雜、疑難問題。
? ? 5、取得較大價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或引進、消化、吸收新技術中取得良好效果。
? ? 6、能夠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 ? (二)業績條件
? ? 取得高級工程師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 1、獲得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或三等獎1項(個人排名前5)。
? ? 2、獲得國家級技術獎二等獎1項或三等獎2項;或獲得省(部)級技術獎一等獎2項,或二等獎4項,或一等獎1項和二等獎2項。
? ? 3、主持完成1項國家級科研項目或2項省(部)級科研項目。
? ? 4、作為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或2項大型或3項中型智慧數字平臺項目的數字經濟轉換、核心技術突破、平臺系統建設、平臺設計與開發、平臺運維、數據管理、數據治理、數據分析、數據安全、網絡安全、服務集成、系統集成、硬件集成、智能生產等有關方面的工作。
? ? 5、獲授權發明專利2項或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或獲中國專利優秀獎。
? ? 6、參與編制國家級字技術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2項;或主持編制已頒布實施的行業(地方)數字技術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等2項。
? ? 7.主持2項以上本行業難度較高、較復雜的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項目,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 ? 8、公開出版著作、譯著、教材(獨著、合著個人撰稿不低于5萬字)。
? ? 10.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或在業內認可的全國性學術會議宣讀學術論文2篇。
? ? 11.主持撰寫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論證)報告2篇以上。
? ? (三)破格條件
? ? 對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職稱年限,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2年及以上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并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可破格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
? ?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
? ? 2、獲得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等獎(個人排名前7)1項或二等獎1項(個人排名前5)或三等獎2項(個人排名前3)。
? ? 3、獲得國家級技術獎一等獎1項(個人排名前7)或二等獎1項(個人排名前5)或三等獎2項(個人排名前3);或獲省(部)級技術獎一等獎4項(個人排名第1)。
? ? 4、主持完成3項大型智慧數字平臺項目的數字經濟轉換、核心技術突破、平臺系統建設、平臺設計與開發、平臺運維、數據管理、數據治理、數據分析、數據安全、網絡安全、服務集成、系統集成、硬件集成、智能生產等方面的工作。
? ? 5、主持2項國家級或3項省(部)級科研項目。
? ? 6、獲得授權發明專利2項(個人排名第1);或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或優秀獎(個人排名前3)。
? ? 7、主持編制已出版發行的國家級數字技術相關領域標準2項;
? ? 第九章? 附 則
? ? 第十七條? 有關條款說明:
? ? (一)本條件中,凡冠以“以上”者,均含本級。
? ? (二)本條件中所獲獎勵、表彰均以個人獲獎證書或相關檔為準。
? ? (三)本條件中的業績成果、學術成果均指與申報專業相近相關的。
? ? (四)本條件中“技術獎”指由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設立或認可的行業協會、學會技術類獎項。
? ? (五)本條件中的“完成”項目均須經驗收或結題。
? ? (六)本條件中的大、中、小型項目劃分:大型指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考核(認定、認可、核準、驗收)的或項目金額大于200萬元;中型指省(部)級行業主管部門考核(認定、認可、核準、驗收)的或項目金額大于80萬;小型指地(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考核(認定、認可、核準、驗收)的或項目金額大于20萬。
? ? (七)本條件中的經濟效益,需提供財務數據、合同等佐證材料。
? ? (八)本條件中,EI、SCI等檢索平臺收錄的可折抵2篇核心期刊論文。
? ? (九)本條件中所稱“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 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CSCD)、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要覽》收錄的學術期刊。以論文發表時間的版本為準。
? ? (十)本條件中所稱的著作、教材是指本專業,且具有國際標準書號ISBN并公開出版的著作、教材。
? ? (十一)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
? ? (十二)技工院校畢業生、技能人才按國家(人社部《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意見(試行)》)和我市(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試行)》)有關規定申報。
? ? (十三)取得數字技術工程師初級、中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可直接認定為助理級、中級職稱。
? ? 第十八條? 數字技術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技術支撐手段,通過運用數字技術手段實現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涉及重點產業有芯片、液晶面板、智能終端、核心零部件、物聯網等產業數字化轉型;主要技術包括但不限于大數據、區塊鏈、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云計算、數字化管理、物聯網、虛擬現實、集成電路、數據安全、增材制造工程、機器人工程、元宇宙等數字技術;運用數字技術圍繞“住業游樂購”五大場景實現數字產業化。
? ? 第十九條? 本條件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 ? 第二十條? 本條件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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